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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基本知识之认识“域名”(三):注册域名须知

2015-03-30 19:01:54   来源:    点击:
通过上面两篇文章对于域名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域名已经不再陌生,既然我们了解了域名的基本知识,那么注册域名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或者说要了...
通过上面两篇文章对于域名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域名已经不再陌生,既然我们了解了域名的基本知识,那么注册域名又有哪些注意事项或者说要了解的知识呢?

注册域名须知

  英文域名格式如下:域名由各国文字的特定字符集、英文字母、数字及“ - ” ( 即连字符或减号 ) 任意组合而成,但开头及结尾均不能含有“ - ”。域名中字母不分大小写。域名最长可达 67 个字节 ( 包括后缀 .com 、 .net 、 .org 等 )。中文域名格式如下:各级域名长度限制在26个合法字符(汉字,英文a-z ,A-Z ,数字0-9 和 - 等均算一个字符);不能是纯英文或数字域名,应至少有一个汉字。“-”不能连续出现。

 

  域名的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同时,每一个域名的注册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

域名争议:

  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就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并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八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服从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条 域名争议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域名持有者不得转让有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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